(一)对未发现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被检查人作出检查结论;但《财政检查报告具体规则》的《财政检查报告》(样式)中有“检查结论”,虽然是检查组长签字(应该理解为检查组结论)。但《财政检查报告》封面有“财政机关名称:”字样,很容易被单位误认为是财政部门的检查结论。当财政部门审定后再作出一份“检查结论”时单位会认为检查结论重复。请问该如何处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