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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财政局宝市财监(2010)2号 2010年3月17日印发
2010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,以坚持“四个第一”,加速“五大突破”、实施“率先发展八大工程”为指针,紧紧围绕“三保障、四着力”的财政工作主线,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完善公共财政体系,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为目标,积极探索创新财政监督管理运行机制;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,切实履行监督职责,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和对重大项目资金、支农资金、民生资金的监督,搞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、“小金库”治理、“两政一教”债务化解及各项财政监督基础工作,着力解决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不断提升监督能力,扩大监督效果,为全市财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一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,积极探索创新财政监督机制。
2010年,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按照“三纵三横”的基本思路,积极探索建立事前审核、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相结合,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紧密衔接、相互促进的财政监督机制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一是在监督理念上,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,纳入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,加大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,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,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。二是在监督内容上,紧密围绕支出监督、收入监督、内部监督、会计监督四条主线开展工作。三是在工作要求上,把握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稳定性、同步性、互动性、规范性。要着眼于完善健全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,强调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制度性设计,强化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,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;要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,重视强化财政运行的日常动态监控。最终实现财政监督完全融入财政管理,实现财政监督的机制化、流程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。
二、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扎实开展财政内部监督。
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,是健全管理制度,堵塞管理漏洞,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,保护财政干部,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的预防机制和内控机制。2010年,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财政部新颁布的《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58号),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程序,引入责任追究制度,增强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。要严格内部监督信息反馈制度,促使各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,并主动关注财政政策和执行程序是否健全、合规、有序、安全,逐步开展对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和分析评价。市财政局将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内部监督经验教训的基础上,按照《宝鸡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规则》的要求,有重点地选择三个支出科室、三个局属单位,扎实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。同时,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,采取“统一布置、统一检查、统一协调、上下对口”的原则,加强对各县(区)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力度,重点是加强对财政机关业务机构的内部监督。
三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,围绕财政工作主线,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。
1、加强财政管理,安排非税收入专项检查。紧密配合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各项措施,适时安排非税收入专项检查,提高财政收入管理水平。
2、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,本着“以查促管”的原则,把检查的重点放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资金、支农资金、民生资金检查上来,主要从预算执行情况、资金使用合规性、财务管理水平、目标实现程度、资金使用效益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和检查,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。
3、搞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会计信息检查是一年一度的常规工作。2010年,市财政局要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:一是开好“一个会”(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),推动全市工作均衡发展。二是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,及时沟通信息,适时派员赴各县区巡回督促指导。三是在随机抽查检查组依法行政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同时,帮助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检查质量。四是对检查执法资料、调研报告、典型案例、信息报送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,认真组织评比。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集中力量搞好本级的检查,确保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。
4、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要紧密配合国库集中支付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、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财政改革新举措的出台,选择部分行政机关(部门)、事业单位,对其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维护财政法规的严肃性。
5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继续开展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、五次全会文件,全面贯彻上级治理“小金库”的工作部署,在各级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开展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“回头看”,重点加强对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部门、2009年自查自纠“零申报”和重点检查“零问题”的县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,着力构建防治“小金库”长效机制。统筹安排,协调推进社会团体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。深入调研,探索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“小金库”治理试点工作。各县区要加强和充实治理工作日常办事机构,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四、搞好“两政一教”债务化解资料的申报工作。
2010年,是“两政一教”债务化解申报工作的第四年,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,在财政内部有关业务机构的支持配合下,充分利用网络化信息手段,及时、完整地整理、汇总基层政权和政法机构建设债务资料,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补助资金。
五、做好财政监督的各项基础工作,保障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。
1、重视财政监督干部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,努力提高监督队伍的政治、业务素质。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积极响应“创建学习型机关,争做知识型干部”的号召,组织全体财政监督干部,除积极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、廉政教育、公务员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外,还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,定期组织业务学习、交流,鼓励财政监督干部岗位自学。市财政局将集中举办一期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培训班,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程序性法规、财政执法实体性法规和财政改革新举措等。
2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。在开展各个监督检查项目的同时,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,撰写出有份量的调研报告;充分利用《财政监督情况》、财政监督信息网等内部载体和外部公众媒体,进一步扩大财政监督信息宣传面,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知名度,争取财政系统内、外的理解和支持。
3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着力解决机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紧紧依靠同级财政部门党组,顺应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趋势,通过积极努力,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,理顺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及干部配备问题,保障财政监督工作顺利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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